健帆阳光志愿者申请

为了规范健帆阳光志愿者的活动参与,充分调动志愿者服务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促进健帆基金会与志愿者个人的学习、交流、协作与竞争,增强基金会的凝聚力、向心力,并及时表彰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成绩显著的优秀志愿者。根据团中央《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》、民政部《志愿服务记录办法》,招募符合以下条件的志愿者: 

(1)遵纪守法,热爱志愿者服务工作,乐于助人,甘于奉献;
(2)思想积极向上,服从安排,自觉遵守服务时间,按质、按时完成相关服务事项;
(3)服务热情周到,态度谦和,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,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;
(4)凡经过秘书处审核通过并在志愿中国注册的志愿者,除自动放弃的,均可参评,评选范围为年度志愿服务工作。

(5)开展志愿服务期间有3次以上(含3次)被服务对象投诉者,将被取消该次星级评定资格;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弄虚作假的,三年内不得参与星级评定,并扣除志愿服务弄虚 作假的服务时间。